为培养锻炼一支信念坚定,廉洁勤政,作风良好的党员队伍,认真履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职责,健全临时党支部的组织生活,规范工作程序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,确保例行(专项)督察组工作的顺利开展,近日,武汉督察局印发了《例行(专项)督察组临时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》。
一是“三会一课”制度。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次督察召开1次,已建立党小组的由各党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。党课形式由各临时党支部确定,也可就近在驻地开展,一般每次督察开展1次。“三会一课”制度由支部书记负责执行、落实。
二是组织生活会制度。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和党小组会的形式,由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、工作情况;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为了提高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,生活会的内容要相对集中,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。一般每次督察开展1次,可结合督察组学习、小结同步进行。
三是党员学习制度。各例行(专项)督察组临时党支部根据工作情况,不定期地组织党员学习,学习的内容由各临时党支部自行确定。
四是党员的思想教育活动制度。临时党支部必须坚持理论联系,一定要紧密联系实际情况和党员个人思想、工作、生活实际,力求通过思想教育,运用多种形式,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。坚持正面教育为主,充分发挥优秀党员的模范作用,可以结合督察工作实际,采取上党课、参观访问、文体活动等形式,把思想教育活动与管理、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,以期在开展思想教育的同时,有效缓解工作压力,激发工作热情。
五是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、教育制度。在督察一线,临时党支部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重点培养和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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